简单地讲,零工经济主要是指劳动者以“打零工”形式,把自己的闲暇时间以弹性、灵活的方式转化为经济收入。这是一个全新的“老概念”。说其“老”,是因为与之相关的兼职、散工、短期用工等工作形式早已有之。论其新,则是指此轮零工经济的构成要素特别是推动因素发生了巨大变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导致工作场所和方式的多元化、平台化成为此轮经济发展最为主要的特征,由此所带来的打零工的领域大大扩展,除了那些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工作外,一切可以外包的、包括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也可以“零工”的形式来完成,一些以任务外包和工作信息撮合的大型互联网平台成为零工经济的主要推手,“零工”已经不仅是一种工作形式,而且成为一种商业和经济运行模式。 零工经济本质:技术、工作与观念的融合 综观此轮零工经济的发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信息技术驱动。简单环顾一下当下零工经济的运行模式可发现,以大数据、移动互联、云计算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在此轮零工经济发展中扮演了驱动者的角色,为零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基础设施”。以“互联网+零工”为例,大致有三个模式:一是互联网扮演着劳动者和工作信息的“撮合和匹配”角色,一些企业通过自己的网站或者第三方招聘类网站,将兼职、短期用工等需求信息发布出来并招募合适的求职者,这实际上是把传统的零工交易模式搬到了线上,可以看作“互联网+零工”的1.0版本。 二是一些组织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及相关的办公软件进行办公,组织内部各个工作单元可以实现跨地区、跨区域的协作乃至外包,生产方式和工作模式发生巨大变化,远程办公、居家办公和移动办公等模式大量涌现,威客、“斜杠青年”、U盘化生存、新个体户等大量自由职业者群体和工作方式出现,这个可以看作“互联网+零工”的2.0版本。 三是以整合各类经济社会资源、实现资源更大效率利用的经济模式创新,比如出行领域的滴滴出行,旅游住宿领域的爱彼迎(Airbnb)、餐饮领域的美团等,这些商业领域的创新,通常是借助信息技术搭建起来的平台,重塑消费者、供给者以及匹配者的关系,在这种重塑的关系中,衍生了大量的以商务合作、兼职等形式提供劳动的零工从业者,这可以看作是“互联网+零工”的3.0版本。 从目前发展来看,三种模式都存在,尤以第三种模式为重。 ——职业观念催化。当前,中国人口年龄结构正在发生巨大变化,80后、90后已经步入职场并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主力。与更高年龄段的劳动者相比,这一代或说两代的劳动者具有明显的个性特征,追求自由、个性是其鲜明的性格特征。因此,他们对于原本朝九晚五的工作模式感到枯燥无味,希望能够以一种更为自由和弹性的方式工作,让自己获取更多平衡工作和生活的选择权。而在上一代的劳动者中,也有部分追求自由、弹性工作的群体。——自由弹性“为王”。对于“雇主”来说,既可通过以兼职、短期雇佣等形式雇佣零工,也可以通过将这些工作分割为一个个任务,通过网络平台,以商务合伙的形式分包给那些自由职业者或者“微型企业”。对于劳动者或者微型商务主体来说,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时间和喜好,通过网络平台、线下渠道等途径获得职业信息并完成相关工作,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等技术的支持下,可以实现随时随地开展工作,实现工作和生活的随时切换。 零工经济快速发展,一方面,给经济和商业模式带来巨大活力,大大改变了经济资源的配置方式和效率,另一方面,也通过提供岗位、增加收入和改变生活状态等途径,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应。 ——创新商业模式。应该说,在零工经济的发展中,从来不缺少创新。 例如,在交通领域,滴滴以移动互联、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将散落在一个个家庭或者个人手里的交通资源整合起来,大大方便了公众出行,甚至在商业领域里面形成了一种资源整合运行模式。 又如在餐饮领域,美团等平台将各类餐馆、饮食提供商家和众多消费者撮合起来,大大改变了国人的用餐习惯。 ——增强雇主应对市场变化的灵活性和用工成本优势。在整个经济体系中,总有一些行业面临着市场需求的波动,反映到用工上来,就形成了劳动力需求的波峰波谷交替。 在正统的雇佣框架中,受劳动法规、供给等因素的影响,企业难以随时调整雇佣规模。并且,根据社保、税收的法律法规要求,他们还要为雇员承担一定金额的社保费用,用工成本较高。近一两年我国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就是为降低了企业在这方面的成本。 ——提供就业岗位和职业选择。毫无疑问,从最早出现的打零工到今天火热的零工经济,解决和吸纳就业是其最为主要的社会效益之一,甚至有人指出,打零工、做自由职业者,已经成为除了就业、创业之外的第三条职业道路。 ——助力劳动者增收脱贫。零工经济,在提供工作机会的同时,也为劳动者增加了一份收入。与传统零工不同的是,此次零工经济中不仅有大量低端岗位,而且需要一技之长或者专业性比较强的岗位的比例也在增加,因此,零工群体收入也呈现比较大的跨度。一项针对零工经济的大规模全球调研显示,12%的工作者表示,他们的主要收入是通过数字平台获得的。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零工经济借助信息技术发展大势,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但也给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员工权益等带来不少挑战。集中体现在: 第一,一些企业为了降低雇佣成本,把长期使用或者合作的劳动者划分为非正式工,损害了劳动者的带薪休假、社保、工作保障等权益。企业的这种做法直接导致“劳动关系”处于灰色地带,缺乏监管,并引起了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纠纷,美国对几起优步与司机之间劳动纠纷的判罚就是典型例子。 第二,对于那些专职做“零工”的劳动者来说,部分群体,特别是低端劳动力,其就业稳定性不高,为了保证获得一定的收入,他们不得不按照企业或者零工平台的规则,夜以继日地投入工作之中,自由、闲暇对他们而言几乎是“天上的馅饼”。 第三,与就业稳定性不高相关联的另外一个问题是,零工经济从业者的收入水平较低,保障水平不高。当大量低端劳动力投身零工领域的时候,会增加此类群体的供给,从而降低其市场工资水平,使得他们与其他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存在扩大的可能。为此,面对扑面而来的零工经济,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对策: 一是要全面分析和认识零工经济的价值和影响。零工经济来了,这是事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国包括零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数以亿计。为此,《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到,“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更大激发社会创造力”。既要充分发挥零工经济在推动商业创新、增强经济活力方面的积极作用,又要客观评估其对经济增长、就业的贡献,避免盲目追求热点。 二是要积极引导零工经济主体,特别是雇佣方、发包方和平台,在保持灵活的同时,采取适当的经营策略增强从业者的权益保障。短期看,这是成本的增加,而长期看,则是保持员工或者合作伙伴稳定性、提升服务质量和商业竞争力的一个筹码。比如,国外一些平台公司,开始实施“优质工作”计划,建立零工经济从业者的职业发展通道,以此提升从业者的就业稳定性和个人成长。 三是适应零工经济发展需要,尽快调整和完善社保、劳动关系等相关法律法规,补齐制度短板。零工经济体系的一些运行模式中,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由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变成了合伙、合作关系,以前所有依附于雇佣关系所建立的税收征管、社保分担及缴纳、权益分配均发生了变化,雇主承担的经济成本、代扣义务也随之而变。因此,应修改和增加适合从事零工经济者税收、社保、劳动权益保障的管理体系。浙江、四川在此方面开始了一些探索,下一步,建议在各地探索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具有指导和管理意义的政策法规。 四是提升零工经济监管的科学性。零工经济降低了企业人员成本,增加了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但也要提防以纯粹降低成本的“化整为零”行为,在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切实打击披着零工经济外衣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不公平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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